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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光伏+”全产业链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
“光伏+”全产业链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 2020-08-26 16:38:08 原标题:光伏+全产业链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
近年来,渭源县充分利用丰富的光照资源,大力发展光伏扶贫产业,按照建设资金全部由财政筹集、电站产权和收益归村集体所有的方式,着力构建光伏+全产业链光伏扶贫体系,建成村级光伏电站81座60.249兆瓦,为135个贫困村1.025万户贫困户提供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实现了光伏产业扶贫效益最大化。
截至6月底,全县已累计结算光伏收益5498.74万元,其中国家补贴结算2394.15万元,电费结算3104.59万元,实际分配收益4847.81万元。
农光互补,扶贫效益最大化
抢抓渭源县被列为全国光伏扶贫试点示范县的机遇,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大力发展光伏+食用菌光伏+蔬菜光伏+中药材育苗光伏+养殖等农光互补产业,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四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落实五统一分一标三提高带贫增收机制和三保底再分红利益核算机制,帮助贫困群众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双增收。
目前,发展食用菌1600亩,设施蔬菜、党参和黄芪育苗等种植业750亩,特色养殖业150亩,互补率达到85%以上;引进8家龙头企业建立农光互补食用菌园区3个1217亩,带动16个合作社3125户贫困群众参与经营;1042户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户均收益2600元;1280户贫困户通过承租光伏食用菌大棚,年均收入1.5万元以上;830人通过就近务工人均每年劳务收入6000元以上;135个贫困村每年村均获得发电收益40万元以上。
创新模式,群众受益最大化
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制定《光伏收益分配监管办法》,在优先保障因重病、二级以上残疾、重灾而导致的失能、半失能,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等特殊救济户的前提下,确定公益性岗位数量,按照先考核后发放工资的原则兑付薪酬,对光伏收益进行科学分配。建立渭源县光伏扶贫信息平台,对电站发电量、发电收益、资金分配、款项到账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完成国扶办信息监测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和所有光伏项目电站建设、验收、收益分配资金的录入工作,主动接受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监督,做到了光伏扶贫信息真实、可视、阳光、透明。
全县135个贫困村共设立垃圾清洁员、道路维护员、水管员、光伏电站管护员等公益性岗位及临时性村级公益岗位服务人员4168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通过微信群、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考核,按多劳多得、多劳多奖、动态调整的考核分配原则和632的工资标准兑付薪酬,人均年可获得收益5000元以上。每个电站由村两委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确定电站管护人员,人均年收益6000元左右。除特困群体救助资金及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支出外,村集体年均积累3—4万元,用于产业培育发展、公益管护基金设置、道德积美超市建设、五星级文明户奖励、贫困大学生资助等方面。
明晰产权,电站效益最大化
制定出台《渭源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资产监管管理办法》,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及设施农业向相关乡镇、村进行资产量化和托管移交,签订了《渭源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及设施农业发展交管协议》《渭源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维管理协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晰渭源光伏扶贫电站产权的通知》,明确细化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受益乡镇、村、运维管理公司各方管理职责和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属。目前,已向135个贫困村颁发村级光伏电站产权证。
完善光伏电站收益监管及运营维护管理,确保光伏电站正常发挥扶贫效益。按照运营维护企业专业、年发电量保底、运营维护费用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有实力的运维企业对全县光伏电站进行统一运营维护,保证电站发电量持续稳定。明确保底发电量每千瓦发电量不得低于1300度,如保底发电量达不到要求,将按照运维费用30%—70%的比例予以扣除。按照合同10年保持不变、运维费用按照8分/瓦支付、电站主要设备质保期延长3年协议原则,强化运维企业履约监管,有效降低运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