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再迈重要步伐

Tom 0 2024-11-12

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再迈重要步伐

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再迈重要步伐 更新时间:2010-3-27 0:04:29   3月25日,财政部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数据,其中包括12张中央财政预算表。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戴柏华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中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再度迈出重要步伐,与去年相比,有了许多新的突破。

公开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全,科目更细

2009年两会后,财政部将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等四张中央财政预算表格和预算报告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戴柏华对此表示,与去年相比,今年中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全,科目更细。

一是内容更全面。除继续公开去年已公开的4张表格外,今年还将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情况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10年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收支表等表格向社会公开,更加完整地反映中央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

二是科目更细化。在编制2010年预算时,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部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了调整、拆分和重新命名。在此基础上,今年向社会公开的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基本上做到了按款级科目进行细化。其中,2010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进一步细化为23类123款科目,比2009年增加了82款内容,财政收支账目更细了,预算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三是解释更详细。这次财政部将预算编制说明也一并公布,以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从预算数据的“数里行间”读出国家方针政策、政策导向、支持重点和预算编制的主要考虑。

多种措施使预算更加通俗易懂,编制工作将继续改进

针对“政府预算专业性很强,不是人人都能读懂”的看法,戴柏华表示,政府预算作为反映国家收支的“账本”,是按照财政管理的要求和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编制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他介绍说,每年提交全国人代会审议的中央财政总预算由中央本级预算、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组成,中央本级预算是在各部门报送预算的基础上编制的,更细的数据主要在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中体现,一些代表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内容可能并不能从中央财政总预算中读到。再加上部分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并不是专门从事财政工作的,这就对政府预算的形式和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的图表、详实准确的解释来表述,以方便人大代表理解、审议和社会公众了解、监督。这也是财政部一直不断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财政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使预算更加通俗易懂。一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预算科目按支出功能和经济分类设置,以清晰反映政府支出用到了哪些方面,如教育、科技等。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更详细地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是完善预算报告内容,增加了有关图表,加强了解释和注释。为做到预算报告通俗易懂,今年在起草预算报告过程中,财政部还专门邀请了一些不是从事财政预算工作的同志来阅读报告,听取他们对预算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做好财政预算解读工作,一方面,在每年全国人大审议相关报告期间,财政部派相关同志到每个代表团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并对代表关于预算报告和草案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另一方面,及时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发布有关政策内容及解读,同时,还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对财政预算进行解读。五是编印财政通俗读物,如《中国财政基本情况》、《公共财政与百姓生活》等,努力使财政预算更加贴近百姓生活。这些资料均已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上刊载,网民可随时查询浏览。

他同时也表示,预算编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比如,预算编制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支出科目需要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一些数据和政策的解释需要更加全面透彻,等等。这些问题解决起来还有不少工作要做。财政部将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使预算更加详细、明确、具体,同时加大解疑释惑力度,努力让广大群众能看得懂预算,了解政府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推进地方和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不设“上限”

戴柏华还对财政部推进地方和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主要内容等做了介绍。

他说,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和中央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地方财政和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主体,即: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二是逐步规范地方财政部门报送同级人大审议的财政预决算报表的格式,在此基础上,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决算要按照完整、真实、细化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四是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公开,对预算安排的“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等,要积极主动公开。

针对《指导意见》对于预算公开工作走在前面的单位,会不会存在“一刀切”束缚了他们手脚的问题,戴柏华表示,制定《指导意见》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地方财政、中央部门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文件中对地方财政和中央部门提出的要求体现了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比如,要求中央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原则上应将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中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最基本格式和内容先行公开,这里设定的是部门预算至少要公开的“下限”而非“上限”。再如,《指导意见》指出,“各级人大对预算、决算报表以及部门预算报表的格式和内容有其他要求的,或要求另行报送其他报表的,按人大要求报送”。另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已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继续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还没有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按照《条例》要求,抓紧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将继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

对下一步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戴柏华介绍说,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是财政部坚定不移的努力方向和一项长期重点工作。财政部将继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干部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扩大中央预算公开的范围,增加预算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夯实公开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财政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五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财政部门户网站建设,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总之,财政部将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审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让国家的钱花得更规范、更透明、更有效,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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