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股改中的涉税问题及对策探讨-上市公司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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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企业上市是一个漫长、繁琐且专业的过程,也是对企业各方面的能力是个巨大的考验。
公司股东在做出“上市决定”前,应在多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心理准备,这些准备包括:理性看待上市与非上市、恰当评估公司营运背景及营运能力、全面了解国内证券交易所所有板块及国外证券交易所的主流板块等,今天老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跟大家聊聊“理性看待上市与非上市”这个话题。
不能片面地认为,企业上市就是圈钱
自深交所与沪交所成立以来,就一直有二种声音。一种是企业上市就是圈钱,那是务虚,还是干实业重要,其代表有老干妈、顺丰(现已借壳上市)、娃哈哈等;另一种是企业有条件一定要上市,这样会有广阔地发展,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在2015年前后,当时有人曾说道,“现在的互联网企业不是已经上市,就是在上市的路上”。
老牛认为,圈钱不是“抢钱”,虽然不好听,但并不违法,在资本市场与圈钱意识最相近的,就是“割韭菜”了,相对于非法集资,圈钱明显听起来顺耳多了。其实企业上市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在去财务杠杆的背景下利用股权直接融资,相对于间接融资而言,直接融资能减少企业还债风险,让企业能利用资金做长期规划,便于企业更好地发展。但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较晚,在前期有很多不成熟的表现,让一部分上市企业的股东钻了政策的空子,不能因此就给企业上市扣上“只会圈钱”的帽子。
理性看待企业上市的好处与风险
企业上市的好处,除了有融资优势,降低企业融资风险外,还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吸收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能使企业管理进一步完善,能在阳光下让公司更好地发挥“法人”所特有的优势、在发展过程中更好地与资本市场对接等。当然,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股东所承担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前中国首富、国美掌门人黄光裕操纵股市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这对企业、对股东都提出更高的挑战及更严格的自律。我们不能只看到公司上市光鲜的一面,更要看到背后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毕竟股票一旦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换易,散户的利益还是要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就决定着非上市能干的事,上市公司不一定能干,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及主要股东,也会在资本市场成为公众人物,不仅在经营公司过程中的决策要合法合规,即使生活作风的污点也会刻意放大,进而影响股价。可以说,企业上市所带来的好处与承担的责任与风险相辅相成的。
想要赚钱的公司,还是要值钱的公司
企业上市好,还是不上市好?企业该不该上市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老牛先问你,你是想要赚钱的公司,还是想要值钱的公司?如果想要赚钱的公司,怎么能使公司利润最大化就怎么做,上市与企业利润率提升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想要值钱的公司,那么能做的唯一选择,就是对接资本市场。
截止到2020年底,在中国上市的企业有近4000家,据国内某著名资本合伙人透露,近4000家上市企业集中在1200个家庭或财团中,包括一部分央企和国企。可以这样说,未来企业家不仅比的是所拥有上市公司的估值,更比的是拥有上市公司的数量。
一个好产品、一个好企业并不一定被资本看好,但一个有好的商业模式、一个值钱的公司一定会获得资本的垂爱。很多人不明白投资人赚的是什么钱,认为赚的是企利润,如果这样认为就错了。京东从成立开始,一直亏了8年才扭亏为盈,但不影响刘强东450亿的身价;美团亏了1200亿,也不影响创始人王兴530亿的身价;软银投资阿里,得到近2000倍的投资回报率,像这样的情况,在资本投资市场还是比较多的。
有人会说,利润是无尽的,分配了可以再赚,但股票是有限的,卖完了、套完现就没有了,如果这样认为就太天真了。企业上市后,随着持续经营,企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加上上市后的并购与投融资,企业会适当地增发股票;另外,经营较好的上市企业都会有旗下的投资公司,会投资其他的上市公司或其他质优的公司,这些公司也会有自己的股票,应该说股票也是卖不完的,只要企业不倒闭。
一个企业如果有好的商业模式,能得到一个好的资本投资,那么一定是未来可期。一旦其与资本市场对接,就是原子弹裂变一样,估值呈几百上千倍的速度增长,这就是资本市场的魅力,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企业会不顾一切冲刺IPO的原因
当然并不是每家企业都能做商业模式改造,并不是每家企业都适合上市,这要对企业做恰当的评估,下一期我们再聊聊这个话题。
被强行收购,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还有股东说,一旦上市,被野蛮收购,失去控制权怎么办?“宝万之争”就是个例子。假如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较低、盘子较小,从理论上来说,还是有可能被强行收购的,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当收购方收购达到5%时,按照相关规定,要发布公告(举牌),意思是说,请公司股东注意,我收购达到5%了。就像小朋友们在幼儿园向老师报告:阿姨,我要尿尿了。这时候,幼儿园的阿姨就会做好准备,防止小朋友尿裤子。这时候,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就会警觉甚至会采取措施。收购方如果继续收购,第二次达到5%时,仍然要发布公告,被收购方就会开始行动,比如与收购方洽谈,表明态度,如果双方有意愿,可能会达成收购或是其他合作协议;如果没有意愿,被收购方会向收购方发出警告,比如再这样收购下去会采取什么措施甚至执行“毒丸计划”;如果收购方执意收购,当达到一定比例(超过第一股东股权占比)或达到30%时,触发收购邀约,现有股东都可以按二年内股票最高价出售给收购方,收购方不收购还不行,当然也有股东不会卖。这时候就有二个可能发生,一是所有股东都把股份卖给收购方,这时候有极大可能在外的流通股少于上市标准(4亿以上20%流通,否则退市),就会强行退市,最终买了一个非上市公司;还有一个可能是,流通股符合上市条件,但被收购方执行了“毒丸计划”,导致收购了一家面目全非的公司,且毫无利用价值。
所谓毒丸计划,原指动物在受到威胁时,自己先把毒药吞下去,即使自己被对手吃下去,虽然自己不会存活,但对手也会被毒死。毒丸计划,虽然是一个伤敌一千、自毁八百的损招,但在应对野蛮收购时,往往会发挥奇效。毒丸计划包括,与股东携手增发股票(你一边买,我一边增发)、发债(拼命发债,给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困难)等,这个时候就是被收购,对于收购方来说也是个烂摊子。“宝万之争”中,王石就使用过毒丸计划,找到时任大股东华润,要求增发股票来对抗宝能,有空老牛写个“宝万之争”的连载。
随着现在资本市场的完日趋完善,象“宝万之争”的这种情况现在出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比如阿里的马云、腾讯的马化腾拥有的股权占比都不高,但并不意味他们对公司没有控制权。国内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使用、对公司章程主要内容的修改、国外的AB股等都能以有限的股权占比来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控制不了股东会可以控制董事会,控制不了董事会就把一票否决权抓死,当初黄光裕就在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拥有经营与决策的一票否决权,正是因为这个一票否决权,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黄光裕在服刑期间未签字让陈晓未能达到控制国美的目的。
股东对上市与非上市的理性认识很重要,无论选择上市或不上市,老牛认为都没有错,但选出的结果一定要适合自己企业。企业真要选择上市应充分做好心理准备,毕竟上市规划最怕的就是上市过程中举棋不定、半途而废,就像汽车在高速公司行驶到一半,突然要回去,无法调头一样,这样会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