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股改中的涉税问题及对策探讨-上市公司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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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持续帮扶纾困解难,让民营企业驶入碳汇发展“快车道”
由于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20年,重庆某林业公司(下称林业公司)一度被按下了“暂停键”。两年来,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下称三分院)的持续帮扶下,今年,该公司乘着国家“双碳”的东风,获得了两家公司股权投资。
10月12日,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文军带领班子成员,再次实地调研公司恢复发展情况,在该公司董事长郑某的介绍下,看到公司正驶向碳汇绿色企业的“快车道”,倍感欣慰。
林业公司“起死回生”的背后,是一段检察机关和民营企业双向互动、实现法治助企的佳话。
明星公司跌落低谷
“想不通为什么判得这么重,我只是想做大公司账面业绩才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想骗国家的钱,再说我也依法足额缴税了。”2020年9月16日,三分院受理郑某的这起案件后,以副检察长黄常明为组长的办案团队仔细审查案卷,深入林业公司开展走访调查工作,逐渐摸清了该案的来龙去脉。
早在2007年,郑某出资2000万元在重庆市涪陵区某乡镇注册成立了林业公司,开展林地流转植树造林,逐步在全国拥有生态林、商品林以及可开发碳汇林项目共500余万亩的经营权,走出了一条森林碳汇、林权收储的综合创新之路。2016年8月,林业公司成为在新三板上市的林业企业,发展前景可谓是一片光明。
然而,一路走高的势头在2018年底戛然而止,企业迅速走上了下坡路。
经公安机关侦查,崔某(另案处理)违法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而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来自林业公司。
“好好的一家‘明星公司’,为何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案团队不无疑惑。经调查了解到,郑某从公司财务人员处得知,一些客户在购买该公司产品时不需要开发票,于是这部分发票就“闲置”下来,“如果把这部分发票卖给其他想要的公司,既做大了公司业务流水,又多了一笔收入。”财务人员的几句话让郑某嗅到了“商机”。于是,他把发票开给了崔某,从中收取票面4%至4.5%的“开票费”。为逃避上市公司审计,他指使工作人员伪造了进货、打款等记录。经查证,林业公司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发票金额1100余万元,税款金额190余万元,共收取“开票费”47万余元。
2020年9月9日,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林业公司被判处罚金30万元,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郑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2020年9月1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将案件材料送交至三分院。
能动履职助力企业迎生机
“增值税专用发票我都缴了17%的税,收的4%开票费不够我缴税,我没有偷税漏税啊。”讯问中,郑某如实供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但他认为判罚太重,请求从轻处理。
“经审查全部案卷发现,案发后郑某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但一审过程中,郑某拒不认罪认罚,能否提出依法从轻处理还需要综合考量。”于是,办案团队多次走访涉案企业和当地行政单位,深入开展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
经了解,林业公司不仅通过流转盘活了当地闲置的林地资源,还吸纳农民种树护林,支持100余户贫困农户实现脱贫,也经常参加慈善捐助等活动,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担当。但此时的林业公司,因郑某陷入囹圄无人能替代他,所有业务逐步陷入停滞,拖欠了大量工人工资社保和林农租金,上亿元的前期投入眼看就要打水漂。
“该案暴露出民营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法律法规的问题,如果能够运用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二审环节推动郑某认罪认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郑某一个‘机会’,可以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检察官联席会上,办案团队综合理、法、情,认为在郑某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检察建议,以便其尽快出来工作,盘活企业。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郑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经综合考量,法院对郑某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由30万元变更为20万元。
跟进服务企业获“重生”
“缓刑期间我不能跨区域出行,没法谈生意。”“因公司涉案后贷款没有及时归还,我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被冻结了。”“公司因涉案存在犯罪记录,投资方有疑虑,这可怎么办?”……虽然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林业公司的生产经营逐步恢复,但因公司涉案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再次摆在了郑某面前,他想到了向检察院求助。
“检察机关的工作不能止步于办完案子,对于涉案企业,更要做到‘扶上马再送一程’。”因此,三分院将如何更有效率地为林业公司提供检察服务提上了工作日程。随即,该院专门邀请林业公司所在地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商会会长到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把办公会开到了现场进行精准“把脉”。
在各方助力下,林业公司与多家公司“联姻”,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已开发待国家核证备案的碳减排指标2600余万吨,经营的绿色林业碳汇产业模式得到了更多认可。两年来,林业公司偿还了全部银行贷款、发放了员工工资、缴纳了社保欠款、支付了林农租金。2021年实现净利润127.15万元,2022年预计将实现净利润1000余万元。
“现在我天天都在为企业生产经营东奔西走,怕做不好工作辜负党和政府的厚爱。下一步,我们将深耕碳汇林种植、林业碳汇交易,为国家‘双碳’目标作出贡献。”郑某难掩激动。
“让留在辖区的每一个企业都能感受到检察的温度。”黄常明向记者介绍,近年来辖区两级院为5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了远程法治体检、送法上门等活动,能动履职为辖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走出了一条因企施策的护企助企之路。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