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警钟有个静默期-公司从静默期到上市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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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大家好,关于中国整顿虚拟货币几次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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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进来大热,尤其是最近价格暴涨暴跌,导致很多人投资亏损。5月18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表《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提醒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风险。
《公告》指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一出,虚拟货币继续暴跌,比特币一度跌至4.1万美元,人民币价格不到27万元,暴跌近8%,以太币价格暴跌5%,BCH、LTC、OKT、BNB等其他货币也跌了5-10%不等。
《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交易、清算、结算等。
受此影响,24小时内全网10.5万人爆仓,损失50.5亿元。
本周加密货币开启集体狂跌模式,“币王”领跌。“马斯克彻底打击了市场的信心,这一波是消灭了很多多头的希望。”
在比特币看似难以挽救的跌势之下,今年初曾给予诸多支持的华尔街资管经理和基金公司们集体“变脸”,转而探讨加密货币热潮持久性与其在多元化投资组合中的价值的考量。
马斯克先是暗示比特币是未来的主流,以种种方式为比特币代言,引起比特币价格的剧烈拉升,之后,他又在社交媒体上宣布可能使用比特币,作为购买特斯拉汽车的支付方式,但很快他又宣布不接受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引起比特币的价格下跌,并且质疑比特币的挖矿行为违背绿色能源。
而在比特币5月19日价格大幅下跌后,马斯克立刻再次展示影响力,他在社交账户上发了一颗钻石,暗示不会抛弃比特币的仓位。之后,比特币迅速反弹,目前价格已经拉升到4.2万美元的水平。
欧洲议会议员、德国SvenGiegold呼吁制定一项法律,以对比特币挖矿所消耗的电量设定上限。他声称,比特币的碳足迹损害了德国经济,同时增加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他补充说,控制加密货币挖矿本来就应该已经在欧盟的议程上,并表示对加密挖矿行业的监管“已经逾期”。
而在暴跌前,比特币多次试图站稳6万美元未能成功,此后不断震荡下行,已有市场人士在此前认为,比特币的震荡下行可能加速。在多重因素下,5月19日成为数字货币市场的惊雷,最终导致在24小时内超过50万人爆仓,爆仓金额超过400亿。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1.挖虚拟货币属于违法行为,一定会受到处罚。2.因为挖虚拟货币需要消耗大量的电力资源,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被视为违法行为。处罚方式可能包括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3.此外,挖虚拟货币也存在风险,可能会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因此建议不要尝试挖虚拟货币。
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它并没有一个明显的国界之分,只要是利用网络他就能够在全球的金融交易市场上进行合法的交易。当然有一部分国家对于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它的定义是非法的,也就是说如果在这部分国家中进行交易比特币的话,基本上被视作非法行为。
这是目前国内虚拟数字货币的合法交易,是完全得到了法律保障的。2017年的9月4日国家打击的行为是借助区块链进行相对应的非法集资的数字货币,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ICO。这与当前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货币交易市场并没有多大的关联,目前国内所发行的一部分山寨数字货币,它的数量是十分多的。
尤其是2017年的2018年,比特币的那波牛市在比特币达到2万美元高度是国内的各种山寨数字货币是层出不穷的,截至目前为止90%的数字货币,也就是说国产的数字货币基本上已经下架或者消失殆尽了。做过一个相对的不完全统计,在目前国际交易平台上虚拟数字货币的种类甚至达到了1万多种,但是它的头部几个数字货币依旧是以比特币为首的主流数字货币,它们的市值占据了整个数字货币总市值的95%以上。
所以不要过度的关注所谓的国产数字货币,基本上都是妥妥的空气币或者山寨币。如果真的对当前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感兴趣的话,那么请关注当前市值排名在前5甚至于前10的一部分数字货币,或者直接只关注比特币即可。
关于中国整顿虚拟货币几次了,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