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制度没有万能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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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众筹与投资基金的差异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众筹与投资基金的差异以及众筹与投资基金的差异是什么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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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基金配比是什么意思众筹基金是什么意思啊众筹基金可靠吗私募和非法集资及众筹的区别在哪里?众筹基金配比是什么意思1.众筹基金配比是募集的资金超出了规定的发行规模,而采取的一种分配方式。
2.配比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首日比例配比,就是发行第一天就超过规模上限。一种是未日比例配比,就是最后一天超过规模上限。
3.配比是基金公司控制发行规模的一种手段。
众筹基金是什么意思啊1、众筹基金就是指缴纳的保险费用里不计入账户的部分统一被放入一个公共的基金中,而这一部分的基金就被称为众筹基金。
2、每一个保险种类都有各自的众筹基金,都是各自分别进行管理的。而每当有参保人员需要享受待遇的时候,其产生的支出就是出自这部分的众筹基金中。
众筹基金可靠吗靠谱
相比较传统的银行贷款,众筹理财产品更容易获取融资。很多创业者在创业的初期所遭遇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单纯依靠像银行进行贷款并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资金。
而且除了面临融资问题,还涉及到还贷风险,没有长期投资者等都是创业者所需要面临的问题。
而通过众筹的形式来融资,就能让创业者避免出现这些问题,而且还会为创业者带来不少的理财优势。
获取长期融资的良方。
众筹本身就是一个融资与创业的过程,不同的是众筹主要的完成者是投资人,而创业则是创业者,可以说一旦创业者能够获得投资人的资金投入,就相当于有了一个长期的支持者。
只要投资者确保自己的产品、创业计划能够完美的实行下去,那么就不会失去投资人的投资信心,也能够长期从投资人手中获得资金。
众筹理财产品的风险低。股票能获得高收益,但是风险也高,不具备一定的知识贸然去投资,只能是血本无归。
而众筹理财产品则不一样,这一模式不具备太多的风险,只要投资者选择一个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即可。众筹理财产品门槛低。与银行理财产品动辄几万的门槛相比,众筹理财基本上没有门槛限制,只要你想投资,就可以参与。
这一点就吸引了很多投资者来进行参与,也是众筹理财产品火爆的原因之一。
私募和非法集资及众筹的区别在哪里?先说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我们仅仅从刑法的角度而言谈谈非法集资犯罪。
非法集资犯罪不是一个单一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罪等等。其中我们听说的最多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宣传,针对不特定对象集资,承诺保本付息的行为。在非法集资犯罪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基础性意义,属于非法集资犯罪的一般法规定,其他非法集资罪名则属特别法规定,比如如果以欺诈手段集资、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
所以,我们仅仅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根据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款,我们可以这么认为,达成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再说说私募:
私募的设计,本身就是为了和非法集资天然相隔离的。
私募是相对公募基金而言,非公开募集资金,面向特定投资者,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私募不得承诺保本或者保本收益。
可以将其特点总结为:
1.私募是合法的募资行为,受银监会或者证监会监管,但是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但需要备案,一般是事后监管;
2.私募不能公开宣传;
3.私募只能针对特定对象募资;
4.私募不能承诺保本或者保证收益;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只能针对合格投资者募资,不能针对不特定对象募资,所谓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比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同时,不得以公开方式宣传,比如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承诺保本的私募,不合法不合规,但不是犯罪
从以上特点的总结可以看出,即便出现了一下承诺刚性兑付、保本保息收益的私募基金,如果其严格遵守其他的私募相关规定,可能构成违反私募相关规定而遭到行业和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是,如果其不是面向不特定对象集资,没有公开宣传,即便是最后违约造成投资者的巨额损失,就不会涉嫌任何非法集资犯罪。
比如在2015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意见及理解与应用》中就明确规定“并非所有的融资行为均受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调控,只有法律规定明确禁止的吸收资金行为才是非法集资行为,比如民间借贷、私募基金等虽然也体现为吸收资金,并且也往往约定同报,但不属于公开地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不属于非法集资。因此要严格区分非法集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做到既要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活动,又要防止把经济、金融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而该项规定,其实也与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精神相统一,其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中晋资本案:以私募为名的非法集资行为
当然,如果不仅仅承诺保本收益,还面向不特定公众宣传,向不特定对象集资,基本是以私募投资基金为名,也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中晋资本就是典型的案例。
中晋资本在其私募产品的公告中宣传“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与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募集”,乍一看,中晋的募资合规合法,但实际上,中晋资本使用互联网、宣讲会等公开手段宣传,同时,中晋实际上5万元、10万元都可以投资,投资对象的不特定化,更重要的是,法院查明,中晋控制人给手下的销售员12%的年化率承诺,而其手下的销售经理为了冲业绩,会给用户更高的保本付息承诺,同时还存在大量虚构项目的情形。最后,中晋资本实际控制人被判定犯集资诈骗罪。
一下子谈了这么多,还没有说众筹和他们的区别,改天再聊吧。欢迎大家评论和交流。
关于本次众筹与投资基金的差异和众筹与投资基金的差异是什么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