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的利与弊?这篇文章告诉你-股票资讯有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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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2010年中国八大财经创新
2010年中国八大财经创新 更新时间:2010-12-29 8:26:36 ⊙总策划:董少鹏 ⊙统筹:姜楠 ⊙撰稿:姜楠 沈明 ⊙美术编辑:王琳 即将过去的2010年是中国经济最复杂的一年,也是中国证券市场创新发展活力四射的一年。经历了世界经济的调整和长时间的力量积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顺利推出,新股发行制度第二阶段改革直指发行痼疾继续前行,创业板加速扩容,新三板各项规则更加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越来越羽翼丰满。这一切,使我们更加有信心对即将到来的2011年充满期待…… 1融资融券开闸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早在2006年,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为起点,历经近4年时间,有关融资融券的试点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一个接着一个: 2006年8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200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006年9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公布了《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从而规范融资融券合同签订双方即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2008年4月8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若干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三项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为融资融券“铺路”。 2008年4月2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这一系列规范条例逐渐构成了中国融资融券业务开展的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 2010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随即,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净资本风险控制等指标和试点实施方案准备情况,择优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和市场状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首批6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名单,分别是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 至2010年3月31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开始接受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正式开闸。这意味着在法律框架下,A股开始进入信用交易时代。截止到11月底,已经有25家证券公司获批试点,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累计901.26亿元。 2股指期货推出 股指期货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多数市场分析认为,一旦股指期货推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可审时度势地选择合适策略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我国关于股指期货的研发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11月,上证所就已着手开发股指期货;2005年4月8日,作为股指期货交易标的的沪深300指数正式发布;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 同年10月23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细则》、《结算细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两天后,中金所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仿真交易业务规则》。随即,符合条件的各券商营业部开始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活动。 2007年2月7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得以审议并原则通过,3月16日正式公布,与《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一并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股指期货上市的法律障碍彻底扫清。 2007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股指期货的三大配套文件草案,分别为:《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下发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开始征求意见。6月27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此举标志着中金所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已经建立,金融期货的法规体系基本完备。 2007年8月13日,股票期现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建立。当日,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在上海签署了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系列协议。此举标志着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关于股票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的正式建立,也就是业内俗称的“五方监管”体制。 2007年7月13日,银建期货、久恒期货首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金融期货市场迈出关键一步。8月24日,首张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牌照问世。12月27日,银河证券首获金融期货IB业务资格。 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货首批四合约正式交易,挂牌基准价定为3399点。 如今,股指期货业务推出半年多来,交易愈加活跃,成交量屡创新高。中金所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股指期货累计开户数已超过5万,其中98%为自然人。截止到11月底,股指期货累计成交4128.42万手,成交金额36.67万亿元。 3 IPO启动第二阶段改革 8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启动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指导意见》在完善询价过程和配售约束机制、完善回拨和中止发行机制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专家和学者表示,此次改革沿市场化方向继续推进,其核心精神和内容聚焦于新股发行中存在的“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额”的三高现象。 一是完善询价过程中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提高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单个机构获配股份的数量。业内人士指出,此项规定意在增强参与新股定价者的责任感,促使新股的报价更加审慎而真实。一旦通过设定配售量,就可以提高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单个机构获配股份的数量,实际上就是通过增加机构投资者的购买量来增强其对报价的责任感,使得机构投资者在今后的报价中能更加趋于审慎,有利于遏制目前新股发行中普遍存在的高发行价问题。 二是适当扩大参与询价的机构范围,允许主承销商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优质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内人士认为,这相当于引入了战略投资者,此类投资者可能会承诺更长的持股时间,减少机构限售股解禁期满时的冲击。同时也有利于承销商权衡发行人和投资人双方的要求,并为发行人推荐愿意长线持有的负责任的股东对象。 三是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督促券商、机构的询价定价不断审慎自律,强化社会公众的价值投资理念。过去新股上市的时候很多财务指标都没有向社会公布,公众对企业状况的了解很抽象。而今后承销商不仅要将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公布,而且还要就公司市盈率与已上市类似的公司做比较。比如现在创业板的市盈率平均市盈率普遍偏高,以后企业上市过程中,要求在已上市的企业中找出类似的企业来进行比较,通过同行业的市盈率、市净率等方面的可比性遏制非理性的报价。 四是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督促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合理设计承销流程,有效管理承销风险。意见提出,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不得向网上回拨,可以中止发行。不仅如此,在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及其承销商可以中止发行。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业内专家认为,由于申购不足的情况在A股市场极为罕见,对中止发行作出细化规定意在“未雨绸缪”。中止发行制度是对询价机构的一种风险约束,这加大了询价机构的压力和责任,使他们在弱市熊市的时候,更加谨慎的询价、报价,把发行市盈率做低,从而更有利于散户的申购,保护散户的利益。 最新动向显示,证监会正抓紧研究完善IPO及再融资办法,突破存量发行难题,未来新股发行将增加发行阶段供应数量,不再圈定询价范围,由保荐机构自主选择客户为询价对象,通过制衡机制促进保荐机构不再倾向发行人,使得发行价格更为合理,预计最快在2011年正式推出。 4国际板建设抓紧筹备 国际板是指中国正推进境外企业在A股发行上市,这些企业因其“境外”性质被划分为“国际板”。 有关在境内交易所开设国际板的建议,最早在2007年4月由上交所创新实验室《市场质量报告》提出。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在《2008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中提出进一步研究红筹企业回归A股市场以及推进国际板建设的相关问题,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一年后,央行发布的《2009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指出,要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吸引境外参与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交易。在股票市场上,则要稳步推进国际板的准备工作,研究制订相关发行上市、交易结算、持续监管等制度安排和配套规则。2010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意见,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 从这个层面上看,建立国际板是有必要的,不仅将为中国投资者提供投资境外公司的渠道,也将会为中国股市带来大量的优质蓝筹股。正如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剑阁所说,国际板的创建“有利于打造蓝筹市场,有利于丰富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产品。”同时,让海外企业到中国挂牌,让百姓的民间资金,甚至国家资金在国际板市场上购买股份,很可能更有利于保护中国境外资产的安全性。这也为国际板赋予了在今天这个经济环境背景下的又一个现实意义。 但是,市场上对于创设国际板的时机问题一直在争论中。与此同时,A股市场经过20年的建设,无论从上市公司股东构成、会计制度,还是市场层次、参与者结构、监管制度等各方面的完善,以及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都显示出与国际水平接轨的趋势。一份市场问卷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网络投票认为目前推出不合时宜。 中国证监会尚福林在最近接受媒体采访谈到国际板时表示,建设国际板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内在需要,同时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也是国家对外开放大局的需要。去年以来,证监会就国际板的法律适用、市场定位、投资者保护、财务会计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同时与有关部委积极进行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国际板制度设计和相关配套规则。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做好研究论证、分析评估,稳步推进国际板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 对于国际板的最新进展,尚福林的回答是,推出国际板目前没有具体时间表。 5创新型基金全面开花 今年无疑是基金创新大年。分级杠杆基金、主题基金、ETF联接基金及LOF基金、量化基金等新产品纷纷获批面市。各种创新方式全面开花,为投资基金带来了更多的交易性、配置性机会。 从创新产品看:首先,分级杠杆基金最具创新魅力。虽然分级杠杆基金首现于2007年,国投瑞银瑞福分级基金作为第一只分级杠杆基金曾一度引起市场关注。但分级杠杆基金的迅速蹿红,却是在2010年。截至11月底,今年以来共有7只分级杠杆基金发行,分别为国联安双禧、兴业合润、国泰估值优势、银华100、申万巴黎深证成指、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基金和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基金,此外,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已于11月结束募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市场首现分级债券基金。9月,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基金发行,成为首只债券型分级杠杆基金。紧接着,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基金、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基金相继发行。其中,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基金还首创将A、B份额彻底分开发售,受到市场欢迎,其发行首日售罄,规模达到30亿元首发上限。 其次,主题型基金成为各基金公司“微创新”的主攻方向。搭乘“十二五”规划和经济转型的顺风车,各基金公司纷纷推出 “大消费”、“新兴产业”、“医药”、“通胀”、“低碳”等各个细分行业和具有明确投资主题的基金产品。 7月,国内首只行业细分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基金发行;8月,国内首只医药行业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基金发行;11月,国内首只以大宗商品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基金产品银华抗通胀主题基金发行,其后国联安大宗商品股票ETF发行相继发行;同月,国内首只“新能源”主题基金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基金发行;此外,国内首只黄金基金诺安全球黄金基金已获批将于近期发行。新基金发行名单上,还有汇添富民营活力、汇丰晋信低碳先锋等一批其他主题基金。 再次,ETF基金、LOF基金产品特色日渐分明。虽然ETF基金、LOF基金不是今年出现的新名词,但是在今年发行的新基金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截至11月底,今年已经成立的LOF基金达11只,ETF基金达10只。与以往不同,今年的ETF及LOF基金产品特色明显,如细分行业的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主题明确的国联安大宗商品ETF、国内首只投资民企主题指数的鹏华上证50民企ETF,以及两只引入LOF机制的QDII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QDII-LOF和国投瑞银新兴市场QDII-LOF。 有业内人士预测,未来利用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工具创新基金产品或将陆续出现。 6新三板大扩容 所谓“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被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始建于2001年6月,其主要功能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2009年6月12日,证监会批复同意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 2010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一系列文件支持新三板扩容。目前证监会已经基本确定,在证监会统一监管下,依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对新三板进行扩容。 扩容大体方案为两种: 园区扩容,是指继续依托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将新三板的范围由中关村园区逐步扩展至全国所有的高新技术园区,在扩容过程中控制节奏,实现分期分批稳步推进。 企业扩容,是指突破高新技术园区的限制,以企业的质量为标准,只要企业符合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到新三板挂牌,这样就将新三板的范围扩容至全国各地的高新技术企业乃至所有优质非上市企业。 统计显示,全国54家高科技园区内所有的高新企业纷纷厉兵秣马,积极争取拿到首批试点资格,为企业上市融资打开新的渠道。截止11月底,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总数达到73家,总市值达到161.39亿元。 7人民币首次境外挂牌 莫斯科当地时间12月15日上午10点整,中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李辉在莫斯科外汇交易所敲响了人民币对卢布挂牌交易的开盘钟声,正式开启了人民币在中国境外正式挂牌交易的历史。俄罗斯成为首个在中国境外实现人民币直接挂牌交易的国家,这也成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性事件。 当日10点零1秒,中国工商银行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作为人民币对卢布交易的做市商和清算银行,率先售出16.8万人民币,汇率为1元人民币兑换4.6350卢布,成为有史以来人民币在中国境外交易所进行的首笔交易。 分析人士表示,人民币对卢布挂牌交易开盘只是一个开端,未来人民币或将与周边经济体进行类似的合作,以加强人民币在区域内的影响力,降低因为美元、欧元波动带来的风险。 一般认为,人民币国际化大致要经历三个阶段:首先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继而以人民币进行金融交易计价,再发展到成为世界性储备货币之一。目前,扩大跨境贸易结算范围和货币互换协议规模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主要内容。 今年6月,央行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20个省,同时把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央行数据显示,自6月结算试点扩大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平稳较快增长。 此次人民币在莫斯科银行间外汇交易所成功上市,是人民币开展跨境贸易结算货币试点以来取得的又一个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成果。俄罗斯中国银行总经理赵连杰认为,由于此次是人民币首次在境外与另一个国家的货币直接挂牌清算,这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迈出了重要一步。 8小QFII推出如箭在弦 今年以来,关于人民币QFII何时推出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 这项被业界俗称为“小QFII”的政策主要是指境外人民币通过在港中资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投资A股市场。据了解,“小QFII”将给香港的资金开辟另一条通道,它不分流现有的QFII额度,而将拥有自己单独的额度。在港的人民币可以通过此通道回流到国内金融市场。 部分机构已开始积极抢占先机,今年8月,境外首只人民币公募基金“海通环球人民币收益基金”正式向香港投资者销售,该基金被香港业内人士理解为,在小QFII正式出台前的一次“热身”。 基金发行人海通明确表示该基金“已预留小QFII投资渠道及空间,并表示海通香港有信心争取成为小QFII首批试点”。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滞留在海外的人民币余额逐年增加,这些人民币持有人理财需求和人民币合理回流成为目前监管机构认真研究的新课题,小QFII无疑是最佳的解决途径之一。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数据显示,10月份香港人民币存款显著增加678亿元至2171.26亿元,环比大增45.4%。10月末香港人民币存款的数据与去年年底的相比将近增加了1500亿元。 小QFII不但有利于境外人民币回流内地,同时也会给内地A股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监管层对小QFII的推出也曾多次表态,最近的一次是12月1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公开表示,将适时推出在港募集人民币基金投资境内市场的试点。此前一天,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在与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会面中,尚福林也表示会加快处理和审批小QFII的事宜。 而关于审批标准,目前流传着两种说法,一是央行将制定一些硬性指标,筛选部分机构试点进行,二是推出一套普适的管理方案。据报道,目前包括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在内的多家中资金融机构已经获得香港证监会授予的发行并管理公募基金资格,并已有数只公募产品在买卖。 按照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的统计,目前中资证券机构在香港有20多家,从业人员有3000多人,所占市场份额约为9%。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