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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引言】
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网贷的经历,毕竟谁还没有个手头紧的时候,但网贷的套路千千万,一不小心就掉进了他们设下的看似合理的“陷阱”,就像前两年“校园贷”、“裸贷”、“套路贷”,完全抓住了借款人着急用钱的心理。
可《民法典》施行后,如果还有这样收取利息的借贷行为,那么有一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我们是不需要偿还的。
【砍头息】
“砍头息”就是从借款本金当中预先扣除一部分作为利息,借款人实际拿到手的借款要低于合同当中约定的借款,例如:借款5万,可实际到手金额只有4万5千元,其中的5千元被当做利息提前扣除。
但其实这种情况,不论是本金还是利息都需要重新进行计算,本金应该按照借款人实际到手金额计算,利息也应该按照借款人实际到手金额重新进行计算,而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超出的部分是不需要偿还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网贷各种服务费】
我们看到的网贷利息往往很低,但当我们正常办理时却发现要还的钱不少,原因就在于网贷虽然利息不高,但除了利息之外还需要支付其他各种费用,例如:信息费、服务费、平台中介费等等,而这些费用有些甚至高过利息。
但其实这种情况,大多数网贷机构并未提供相应服务,收取的其他各种费用多数都应算作利息,而如果加上这些费用大多数网贷利息都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合法利率,超过国家规定的合法利率的利息我们是不需要偿还的。
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合法利率:年利率
未超过24%属于合法利息;
年利率
超过24%不超过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由借贷双方协商是否偿还;年利率超过36%属于违法利息,不需要偿还。
2020年8月20日起合法利率: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目前为止15.4%),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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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