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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一抔土”,或称“长陵一抔土”,是一个常用的典故成语,多解为一捧土,代指坟墓,历代诗文中多见。《文选·张载〈七哀诗〉》:“毁坏过一抔,便房启幽户。”李周翰注:“抔,谓一掬矣。”骆宾王有名的《讨武曌檄》说:“一抔之土未乾,六尺之孤安在?”陈孚《和靖墓》诗:“谁侣孤山一抔土,梅花依旧月黄昏。”
这个典故语最早出于《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传中记述一个案例:有人偷盗高帝寝庙座前的玉环,捕到作案者后,张释之据刑律奏当弃市,文帝大怒,认为应判族诛。释之驳议道:“法如是足也。……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汉书》也著录这段文字。颜师古注“抔音步侯反,谓手掬之也,其字从手,不忍言毁彻,故止云取土耳。今学者读抔为抔勺之抔,非也,抔非应盛土之物也”。按照此注,“抔”通“掊”,故有捧掬义。古今流行的诂释就是根据颜注来的。
但是,这个释义需要讨论。
仔细想想,解为?勺固误,若颜氏谓之通“掊”,作捧掬义,亦未妥。其一,从用字通假说,“不”和“咅”虽声近,但在文献中使用,“不”声一般不通“咅”声。其二,从案事对比说,张释之虽不同意文帝的族诛处理,但也认为盗长陵“一抔土”比盗宗庙玉器罪要重。若解为一捧土,其量撮微,非器非物,于陵墓无损,与宗庙玉器没有可比性,何能显其罪重于盗宗庙玉器?张释之是位秉公执法的循吏,居然以为如同游戏的一捧土远大于一个宗庙玉器,太不合情理。其实,这“抔”字注家也早有异解。针对《史记》的此节,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说:
“音普迴反。坯者,塼之未烧之名也。”也就是说“抔”应该读pī,即未入窑烧的砖坯。
《索隐》此解才是确诂。理由有二:首先,从案事对比看,“坯”或作“坏”。《后汉书·崔骃传》:“坏冶一陶,群生得理。”李贤注:“坏,土器之未烧者。”《太玄经·干》:“或钖之坏。”范望注:“坏,未烧瓦。”制陶坯是一项精细的生产活动,主要是将高岭土、长石(即铝硅酸盐)、石英三位一体,即要将原土筛选淘湅,然后纳入模型,掺水紧压、凝聚之。故制坯所需原土当数倍于最后的坯土,尽管只一坯,原土也需要一定的量;且盗帝陵的泥土,一旦制成器,其价值与影响非凡。故其性质与后果够得上真正是“太岁头上动土”的大逆不道罪。二者当可以较轻重:宗庙玉器虽贵重,但毕竟只是所陈一物,对帝陵损毁间接;土虽是廉物,但自帝陵挖出一定的量,其毁损直接,且影响更恶劣,因此后者自然比前者严重。张释之以二者作轻重比,是恰当的。其次,从用字通假看。“抔”,其俗用正字即为“坯”。《说文》作“坏”。“不”和“丕”常通用。《左传·襄公十年》:“生秦丕兹。”陆德明释文:“一本作不。”“胚胎”也作“肧胎”。不声、丕声都有凝聚义。见于《说文》《尔雅》者,“衃”是“凝血”,“秠”是一壳内二米。“駓”是黄白杂毛之马。故“抔”即为“坯”。
因此,从用字和案例两方面考察,“一抔土”,就是指一坯土,而不是一掊土,一掬土。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
原标题:一抔土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金贵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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